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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重金属含量上限拟修订

更新时间:2017-06-07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1897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图:白米等精米的镉浓度将放宽,市民日后的白米选择会增加

  【大公报讯】记者赵凯莹报道:本港现行的食物重金属含量规例已沿用34年,标准与脱轨,政府拟修订法例,调整食物的重金属含量上限,其中白米等精米的镉浓度将会放宽,市民日后的白米选择将会增加。但当局承认,部分原本镉含量超标的米亦有机会增加输港,但强调轻微放宽不会对市民健康构成影响。

  精米镉含量将放宽

  为了与标准看齐,政府建议修订《食物掺杂(金属杂质含量)规例》,包括将现行只以固体及液体食物分类的“笼统”标准,改为就个别食物或食物组别,订定各自的高含量标准,同时将原来涵盖的七种重金属增至14种,当中的高含量数目将由19个增至145个。当局由即日起至9月5日,会就修订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,惟暂未有立法时间表。

  政府消息人士指,修例后,菠菜、芹菜等叶菜类蔬菜及小麦中的镉、鱼类中的甲基汞、罐头食品中的锡、白米等精米中的镉,以及糙米中的镉含量,均会较现行规例宽松。

  其中,精米的镉含量建议由现行每公斤0.1毫克上限,放宽至0.2毫克,意味市面上的白米选择将会增加。政府消息人士坦言,若放宽标准,部分在原规定下不合格的米,可望入口香港,但强调新标准是参考欧盟、韩国、内地及新加坡的标准而定,四者的现行标准均为0.2毫克,虽较现规定宽松,但相比食品法典委员会的0.4毫克上限,仍较为严谨,故认为放宽不会对市民健康造成影响。

  过往曾有吞拿鱼的水银含量超标,当局建议就鱼类的水银含量作出修订。政府消息人士称,现行条例规定,每公斤固体食物的总水银含量为0.5毫克,但基于众多水银中,以甲基汞的毒性强,加上有研究显示,孕妇若过量食用甲基汞,会影响胎儿脑部健康,故建议由现时包含所有水银的规例,改为只限制甲基汞,上限为每公斤0.5毫克,但此举亦如同放生含有其他水银的鱼类。

  樽装水纳入规管范围

  根据修例建议,将有90个重金属含量较现行规例大幅收紧,如水果的含铅量由原本每公斤6毫克收紧至0.1毫克;同时亦建议将现行只针对蟹肉、明虾、蚝及小虾的海产镉含量上限,扩阔至龙虾及濑尿虾等甲壳类动物。

  随着樽装水及天然矿泉水越趋普遍,当局建议将两者纳入重金属含量规管范围,修例后将新增七种重金属,包括锰、镍、硼、钡、铜、铀及硒,上限将跟随食品法典标准,以锰为例,高含量为每公升水不多于0.4毫克,而镍则不多于0.02至0.07毫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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